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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绍兴越城区北海街道房屋征收及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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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绍兴越城区北海街道房屋征收及补偿方案如下:

一、征收目的:为加快城市环境景观改造,提升城市环境质量,需实施房屋征收。

二、征收范围:东至上官渡,南至二环北路,西至横倒池,北至上官渡。本项目需征收非住宅6户,总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68844.48平方米。(详见附件1)

三、征收部门: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办事处。

五、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2)。

六、签约期限:2022年11月13日至2022年11月27日。

七、搬迁期限:2022年11月13日至2022年12月12日。

八、上述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持房地产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到越城区北海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有关手续。被征收人如对《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绍越政征字〔2022〕7号)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山会大道(原二环北路)官渡段环境改造工程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

2.山会大道(原二环北路)官渡段环境改造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9日

附件1:山会大道(原二环北路)官渡段环境改造工程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

附件2:山会大道(原二环北路)官渡段环境改造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目的:为加快城市环境景观改造,提升城市环境质量,需实施房屋征收。

二、征收范围:东至上官渡,南至二环北路,西至横倒池,北至上官渡。本项目需征收非住宅6户,总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68844.48平方米。

三、征收补偿资金测算:根据采样评估,经综合测算,本项目房屋征收总费用约4亿元(含房屋征收补偿、搬迁、临时安置及补助奖励等相关费用)。

四、征收补偿

(一)补偿方式

1.征收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2.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在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的基础上,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20%的奖励。

(二)补偿价值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由市区具有评估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经评估,本征收项目被征收房屋评估比准价格为:工业(出让)3050元/平方米,工业办公(出让)4580元/平方米,工业宿舍(出让)7630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的具体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五、补助及奖励

1.临时安置费: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费标准为:其他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的3%予以补偿。

2.搬家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60元/平方米计发。

3.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不含附属物、装修)的5%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经济补偿。

4.房屋调查评估奖: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做好征收房屋调查、评估工作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按时签约和腾空搬迁(以腾空移交为准)的,给予每户5000元奖励。

5.按期腾空搬迁奖: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搬迁的(以腾空移交为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他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计算。超过规定期限的,不予奖励。

六、签约及腾空搬迁期限

(一)签约期限:2022年11月13日至2022年11月27日。

(二)搬迁期限:2022年11月13日至2022年12月12日。

七、手续办理

凭签订《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腾空单办理领取补偿款手续。

八、征收实施单位

受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办事处为本项目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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