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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绍兴上虞区华维文澜中学招生公告(招生计划+报名)

06-09     浏览量:551

2023年绍兴上虞部分学校初一招生公告如下:

华维文澜中学

1.招生计划:600 人

2.招生范围及对象

第一类:划定施教区内符合“户房一致”的适龄少儿和在华维文澜小学就读三个学年及以上并在该学校完成六年级学习毕业的适龄少年;

第二类: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持有住宅房产权证(即《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但尚未落户(含落户不满一年)的适龄少儿(住宅房产权证(即《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发证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

第三类:户籍在百官、曹娥街道之外且家长能自行解决上下学接送(可住校)的本区户籍居民子女。

3.报名办法和条件审核

第一类所划定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对象,于 7月2-3日通过入学报名系统网上申报,或持住宅房产权证及户口簿等相关证件于7月4日到学校现场报名;其中在华维文澜小学就读三个学年及以上并在该学校完成六年级学习毕业的适龄少儿,于6月20日前由华维文澜中学负责完成审核确认后上报普教科,并于7月2-3日通过入学报名系统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第二类、第三类对象可于7月2-3日网上报名。

4.招录办法

(1)符合第一类要求的直接录取。

(2)符合第二类要求的,根据第一类生源招录剩余的招生学额,若符合条件新生报名数等于或小于剩余招生计划学额的,直接录取;若大于剩余招生计划学额,按住宅房产权证取证时间先后,依次录取,直至剩余学额用完为止。未录取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3)符合第三类要求的,根据第一类和第二类生源招录剩余的招生学额,若符合条件新生报名数等于或小于剩余招生计划学额的,直接录取;若大于剩余招生计划学额,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未摇中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4)按上述招录办法,每一类已录取的不再安排其他学校就读录取。

四、实初集团百官中学2023学年招生补充意见

父(母)或本人在实初集团实验中学和实初集团百官中学施教区内持有住宅房产权证(即《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但尚未落户(含落户不满一年)的适龄少儿(住宅房产权证(即《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发证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可向实初集团百官中学提出入学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于7月2-3日网上报名,或持住宅房产权证及户口簿于7月4日到实初集团百官中学现场报名。在7月7日前完成录取确认,已录取的不再安排其他学校就读录取。

上述学校及实初集团实验中学不接受八年级、九年级(初二、初三)转学申请。

上述招生暂行规定仅适用于 2023年上述学校七年级新生招生,2024年及以后的招生政策将根据我区教育布局规划发展情况在每年招生前三个月提前公告。

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区教体局普教科:0575-82212786 822153708219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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